关于做好2026-2027 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计划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发布时间:2026-06-10浏览次数:170


各相关部门、单位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教办发202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教材选用程序,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2026年秋季教材选用计划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审批

1.各负责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把教材选用政治关、学术关,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

2.各学院开课的所有课程均要进行教材选用流程并录入系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涉及的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确保覆盖率100%。(马工程教材最新目录及对应课程通过工作群发布),确保所选用教材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

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必修课程原则上须有教材,选修课程、实践课程原则上须有教材或讲义,不得使用PPT、不成体系的自编资料等代替教材或讲义进行教学。平行班原则上须选用统一的教材。教材一经选定,教师不能随意更换教材。确因教学需要更换教材时,应进行教材变更申报,经所在负责单位审批,报教材选用委员会备案后方可更换。

4.教材选用坚持凡选必审。教材选用须由相关授课教师集体讨论,提出初选意见与理由,由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议通过后形成本单位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计划》,并填写山东医药大学XX学院教材选用审核备案表(附件1负责单位所在党委(党组织)进行政治把关。

5.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审核结果须在负责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报送教务处。各负责单位参照山东医药大学XX学院教材选用公示(见附件2模板开展公示工作相关公示材料由学院自行归档留存。

二、有关说明

1.按照山东医药大学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完成教材选用计划报送工作,包括出版社出版教材、实验讲义(自编)、实验报告纸、病历纸、处方笺等。

2.单位组织有关人员,通过教务系统完成教材选用计划报送,具体操作参考教务系统申报教材操作说明(见附件3和附件4)。实验讲义(自编)出版社栏山东医药大学,在备注栏需注明校稿人及联系方式。无选用教材的请在教材选用一栏标注“无”。

3.2026-2027学年教师用书的采购及费用结算,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自行联系中标供应商购买并结算费用。

、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学院2026626前通过教务系统完成教材使用计划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单位教材审核、公示后,将《山东医药大学XX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计划》《山东医药大学XX学院教材选用审核备案表》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1529办公室,电子版命名“单位名称+2026秋季教材选用”发送邮箱sdmpujck@126.com

联系人:教务处教材科 刘老师

联系电话:6913065



附件:1.山东医药大学XX学院教材选用审核备案表

2.山东医药大学XX学院教材选用公示(样稿)

3.山东医药大学教材选用系统操作说明-学院教学办主任角色

4.山东医药大学教材选用系统操作说明-学院教研室主任角色



山东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6610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