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医药教字〔2026〕14号
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滨医行发〔2017〕86号)、《滨州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滨医行发〔2025〕7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一)2026届本科毕业生
1.2021级本科毕业生:包括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公费医学生) 、临床医学(新医科)、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学(公费医学生)、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康复学、预防医学、预防医学(公费医学生)专业毕业生。
2.2022级本科毕业生:包括护理学、护理学(麻醉方向)、护理学(重症方向)、助产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智能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特殊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听力学方向)、听力与言语康复学(言语治疗方向)、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学(中外合作办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假肢矫形工程、生物技术、药学、生物制药、中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对口本科)、统计学、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听障)、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毕业生。
(二)往届本科毕业生
包括2023-2025届结业和毕业未授予学位的毕业生。
(三)辅修学士学位毕业生
2026届辅修应用心理学、药学、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毕业生。
(四)修读微专业毕业生
2026届修读医学英语、口腔种植学、针灸推拿微专业的毕业生。
二、 审核依据和内容
各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滨州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对202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全面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必修课、选修课是否修满规定学分;
2.综合考试成绩是否合格;
3.第二课堂是否修满学分;
4.体育体测成绩是否达到50分;
5.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是否达到2.0。
6.是否有记过以上处分未解除。
三、 审核工作流程
(一)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2026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本科毕业生是否达到毕业条件进行最终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毕业生是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拟授予及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二)审核结果公布
各学院填写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见附件1-2),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整理汇总《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统计表》《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计表》《202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统计表》《2026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统计表》《往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3-7),辅修和微专业开设学院需填写《2026届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2026届微专业毕业生名单》(附件8-9),进行毕业论文的学院和辅修、微专业开设学院于6月12日前、进行毕业考试的学院于6月24日前将附件1-9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毕业审核工作关系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按照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附件4.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5.202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统计表.xls
附件6.202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8.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填写).xls
附件9.2026届微专业毕业生名单(微专业开设学院填写).xls
山东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