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医药教字〔2026〕3号
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山东医药大学徐荣祥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学校开展2025年度“徐荣祥教学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面向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实践、教学管理并取得突出成绩,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发挥示范作用的在职专任教师、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二、奖项设置与名额分配
奖项设置:共评选10名,其中校内专任教师及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师9名、教学管理人员1名。
申报名额:各学院申报名额共28名,以学校2025年度专任教师数和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师数为基数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学院 | 申报限额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3 | |
第二临床医学院(含烟台附属医院) | 3 |
基础医学院 | 3 |
特殊教育与康复学院 | 2 |
口腔医学院(含附属烟台口腔医院) | 2 |
护理学院 | 1 |
人文与社会科学教学部 | 1 |
药学院 | 3 |
中医学院(含附属中医医院) | 3 |
公共卫生学院 | 1 |
卫生管理学院 | 2 |
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 | 1 |
医学影像学院 | 1 |
附属烟台山医院 | 1 |
合计 | 28 |
各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按申报限额申报,类型不限。教学管理部门可申报教学管理类,每部门限报1名。
三、评选条件
申报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模范践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和敬业奉献。
2.专任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每学年为本科生讲授学分课程原则上不少于150标准学时,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师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原则上不少于50学时;近五年内课堂教学评价的优秀次数不少于4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教学项目建设、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学校或学院重大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绩效情况可酌情放宽本科教学工作量要求。
3.教学管理人员须在教学管理岗位工作至少五年以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学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成绩突出;积极探索创新教学管理方法与手段,为促进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做出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先进事迹。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推荐:
1.到校工作20年及以上,长期坚持教学一线,兢兢业业,立德树人威望高,潜心本科教育事业,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2.在教书育人、团队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性贡献。
3.参与学校和美宝集团的交流合作,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申报人员需填写《山东医药大学“徐荣祥教学贡献奖”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审核与推荐,并将推荐申批表和推选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与纸质版于2026年6月8日前报教务处。
2.学校审核与专家组评选。学校对候选人资格审核无误后,从校教指委委员中随机抽取7-9名专家和美宝集团2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
3.结果公示。对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表彰与奖励
获奖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评选结果由学校行文公布并予以奖励,每人奖励1万元。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徐爱丽,联系电话:0535-6913063。
附件:1.山东医药大学“徐荣祥教学贡献奖”推荐审批表
2.山东医药大学“徐荣祥教学贡献奖”推荐人员汇总表
山东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