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医药大学 “徐荣祥教学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萌伟发布时间:2026-06-01浏览次数:10


山医药教字〔20263

各部门、单位、学院

根据《山东医药大学徐荣祥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学校开展2025年度“徐荣祥教学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面向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实践、教学管理并取得突出成绩,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发挥示范作用的在职专任教师、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二、奖项设置与名额分配

奖项设置:评选10名,其中校内专任教师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师9名、教学管理人员1

申报名额:各学院申报名额共28,以学校2025年度专任教师数和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师数为基数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学院

申报限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第一临床医学院(含滨州附属医院)

3

第二临床医学院(含烟台附属医院)

3

基础医学院

3

特殊教育与康复学院

2

口腔医学院(含附属烟台口腔医院)

2

护理学院

1

人文与社会科学教学部

1

药学院

3

中医学院(含附属中医院)

3

公共卫生学院

1

卫生管理学院

2

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

1

医学影像学院

1

附属烟台山医院

1

合计

28

各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按申报限额申报,类型不限。教学管理部门可申报教学管理类,每部门限报1名。

三、评选条件

申报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模范践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和敬业奉献。

2.专任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每学年为本科生讲授学分课程原则上不少于150标准学时,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师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原则上不少于50学时;近五年内课堂教学评价的优秀次数不少于4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教学项目建设、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学校或学院重大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绩效情况可酌情放宽本科教学工作量要求。

 3.教学管理人员须在教学管理岗位工作至少五年以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学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成绩突出;积极探索创新教学管理方法与手段,为促进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做出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先进事迹。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推荐:

 1.到校工作20年及以上,长期坚持教学一线,兢兢业业,立德树人威望高,潜心本科教育事业,积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2.在教书育人、团队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性贡献。

 3.参与学校和美宝集团的交流合作,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申报人员需填写《山东医药大学“徐荣祥教学贡献奖”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审核与推荐,并将推荐申批表和推选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与纸质版于202668日前报教务处。

2.学校审核与专家组评选。学校对候选人资格审核无误后,从校教指委委员中随机抽取7-9名专家和美宝集团2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

3.结果公示。对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表彰与奖励

获奖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长办公会议审定。评选结果由学校行文公布并予以奖励,每人奖励1万元。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徐爱丽,联系电话:0535-6913063


附件:1.山东医药大学“徐荣祥教学贡献奖”推荐审批表

2.山东医药大学“徐荣祥教学贡献奖”推荐人员汇总表

1.山东医药大学“徐荣祥教学贡献奖”推荐审批表.doc

2.山东医药大学“徐荣祥教学贡献奖”推选人员汇总表.xls



                                   山东医药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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